每经记者|文多 每经编辑|毕陆名
6月16日盘后,卫宁健康(SZ300253,股价7.21元,市值158.71亿元)公告称,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周炜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与此同时,深交所也对卫宁健康及周炜作出公开谴责处分决定。
这次监管、交易所的处罚,是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实控人涉及单位行贿罪的余波。
卫宁健康主营业务为医疗信息化软件及服务,2025年的主营收入中,软件及服务类产品收入占82.35%,系统集成类收入占9.16%,互联网医疗健康类占8.49%。
据决定书,卫宁健康在2026年3月22日披露,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卫宁中天软件有限公司(下简称深圳卫宁中天)、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炜(时任公司董事长)犯单位行贿罪。
上海证监局指出,上述事项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缺陷,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十九条规定。同时,公司相关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指出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据此,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卫宁健康、周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日,深交所也作出处分决定,对卫宁健康、周炜给予公开谴责处分。深交所查明,相关《刑事判决书》显示,上述违法行为发生在2017年至2020年期间。卫宁健康未能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对子公司形成有效管理。深交所表示,对于卫宁健康及周炜的上述违规行为及给予的处分,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2025年11月5日,深圳卫宁中天和周炜收到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决深圳卫宁中天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周炜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深圳卫宁中天和周炜提起上诉。2026年3月19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维持对深圳卫宁中天的定罪、罚金,改判周炜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卫宁健康在公告中披露,深圳卫宁中天系公司的区域型全资子公司,仅在广东部分地区开展业务。2022年至2024年,深圳卫宁中天营业收入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的0.77%、0.49%、0.49%,净利润占比分别为9.20%、3.15%、7.97%。上市公司判断,如果深圳卫宁中天后续开展业务因上述判决受限,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还显示,周炜已于2025年11月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目前不再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担任顾问,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本次诉讼的二审判决结果对深圳卫宁中天判处罚金8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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